大水衝了龍王廟 自家人不認自家人


 



從人食羊 羊死為人 如是乃至 十生之類
死死生生 互來相啖 惡業俱生 窮未來際


 


文 李尚儒


 


釋迦牟尼佛在《楞嚴經》中云: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凈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


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凈明誨。”


佛祖教誡弟子不允許吃眾生肉,吃肉之人既使得大智慧,有大神通,都是大羅剎,命終必沈生死苦海,乃是魔王子弟,而不是佛弟子。


《聖經》云:“看那,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蔬菜,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但是生物的肉和血,你們不得吃。”


我不喜歡牛犢、羊羔和山羊的血。你們伸出手時,我必掩目不看;無論你們如何祈禱,我必掩耳不聽。你們的手上沾滿了鮮血,洗凈你們自己!從我的眼前去除你們的惡行,停止作孽。”


《新約聖經》云:“人吃野獸肉,將會變成他自己的墳墓。我告訴你們實話:那殺人者,將殺了自己;那殺生吃肉者,就是吃死人的肉。”


上帝同樣苦口婆心教誡世人不可殺生食肉,不遵此教導者,上帝也同樣不承認是他的聖徒。只要你手上沾了眾生的血,你伸手求乞,上帝必掩目不看;你開口祈禱,上帝必掩耳不聽。


而且上帝指出:人吃野獸肉,野獸肉反而將“變成他自己的墳墓”,即是講將來野獸的身體是他的墳墓,此分明是說將會被野獸來吃。

吃肉者”所吃的肉,實際上是“死人的肉”。即是講:現前看是野獸的肉,實際上此野獸前世也是人啊!


“釋迦牟尼佛講:今生人吃羊,來生人死投胎為羊,羊死投胎為人,前世之羊又來吃前世之人。所謂“吃他半斤,還他八兩。”


死死生生,互相酬償。可想而知,《聖經》之教誡與佛祖之教誡實是同一旨趣,只是《聖經》講的簡略隱晦,佛祖講的詳細明白而已。


試觀今日之教徒,能真正知道自己經典教理者少之又少,知之而能遵從奉行者又少之又少。宗教本身沒有錯,錯在不了解經典教義,不能依教奉行而已。


若真正通達教理,就會明白所謂的宗教紛爭,同樣是“大水衝了龍王廟,自家人不認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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