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佛教界對死刑態度的考察

 


溫金柯


 




在政府及民間人權人士積極推動廢除死刑運動的過程中,佛教作為台灣主要的宗教之一,廢除死刑推動者亟欲聽取佛教界的意見,爭取佛教界意見領袖的支持。


 



一般人對佛教教義的初淺了解,總認為佛教是「慈悲為懷」,因此,推動廢除死刑的人對於佛教意見領袖是否支持「廢除死刑」,難免事先就抱持著「他應是我同類」的正面期待。但是,台灣佛教意見領袖給這些熱切期盼者的回應,往往與事先的預期有若干落差。本文即對針對這些佛教意見領袖的回應,作一初步的整理。



 

 


佛光山星雲法師


根據佛教教義的理解,反對廢除死刑


 


根據《星雲日記》(1994年6月5日)的記載【3】,星雲法師對於「國際特赦組織」的工作內容︰特赦政治犯、異議人士、全力救助良心犯、公平審判政治犯以及廢除死刑,唯一「稍有異議」的是「廢除死刑」,並提出了他所理解的「佛教」作為異議的理由。他說:

 



「對於廢除死刑這點,我稍有異議。我認為特赦不一定要反對死刑,因為佛教重視因果殺人不處罰是違背因果原則的做法。佛教首重戒殺,但其中亦有多種層次,小乘的羅漢以慈悲寬恕敵人,也有的因自衛而殺死對方;大乘的菩薩卻以殺少救多,殺壞救好擔當起殺人的責任,這也要視其內心起念的不同去衡量。」【6】

 


星雲法師對此相當堅持,在其著作中再三提出。如《星雲日記》(1995年1月22日)再次提到他對人權組織「主張廢除死刑」的不以為然:


 


「臺灣的柏楊先生,他發起世界特赦組織,主張廢除死刑。可是廢除死刑在佛教因果法則上是無法成立的。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是不對的。我們身為佛教徒可以希望減少死刑,儘量不用死刑,改用其他方法來代替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 【7】


 


由此可見,雖然星雲法師主張儘量少用死刑但認為不能廢止
《星雲日記》(1994年4月16日):星雲法師為了「加強佛光會員們的正知正見,加強大家對信仰的堅定不移」,特別在佛光會幹部講習會中,又講述了他對廢除死刑的看法。他說:


 


「社會上某些人要求廢除死刑,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死刑雖然殘忍,但合乎佛教因果報應的原則。所謂:『殺人者人恒殺之』。在南部有一個殺死七個人的罪犯,後來在台南監獄判處死刑,由于太久沒有執行過死刑,因而沒有人敢去槍決,只好由國防部派遣憲兵前來處理。事實上,不敢去執行死刑的獄卒是消極的慈悲,而國防部的憲兵卻是積極的慈悲。他們是無罪的。因為他們執行的是國家的法令


 


佛陀在因地中曾經殺死過一個害死五百人的罪人,這就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大無畏菩薩精神。馬小濱、劉煥榮對所犯的綁架之罪徹底懺悔,可以免除死刑嗎?這類問題,在法律上要負責任,在佛教上也要講因果,死刑與殺生之間不能一味地以婦人之仁來處理,而必須明白自作自受、不昧因果的真正意義。」【8】


 


星雲法師可說是堅定的死刑維持論者。2001年5月6日的《人間福報》,星雲法師在其專欄《迷悟之間》有〈死刑的因果〉一文,繼續反對以人權的理由免除殺人者的死刑。他說:


「對於許多的思想犯、政治犯,應該給予特赦,這是從事人道主義運動的人共同的希望。甚至,對於社會上許多為非作歹、違法亂紀、擾亂社會安寧的人,也給予特赦,或以其它的刑罰來代替,以免除死刑,這也無可厚非。然而,對於一些殺人致死、傷害人命者,如果也只是為了強調人權而給予特赦,這就有待商榷了。」


 


「所謂『種如是因,得如是果此乃千古不變的定律,因此,殺人者若蒙特赦,如此殺人而能夠不被人所殺,此理可乎!」【9】


 


星雲法師又把他的這個主張,寫進《佛光教科書》中。該書第9冊「佛教問題探討」第18課「應世」中的第12為「佛教對死刑的看法」,寫道:


「有權力的人可以改變法律,但是『權』卻無法勝過『天』,『天』就是因果法則。社會上有一些人主張廢除死刑,以佛教的因果法則來看,廢除死刑不合乎因果,造惡因卻不受果報,是不公平也不合乎真理。因此,站在佛教的立場,可以希望減少死刑,儘量不用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


 


「另外,法官判人死刑,如果不摻雜個人的恩怨、利害,完全基于維護社會的秩序、公理、正義,不得不如此做,雖然判決死刑殺人,佛教認為並不違反道德。而執行死刑的人,是執行國家的法律,與罪犯無冤無仇,無殺心,行為屬無記性,因此沒有罪過。」【10】


 


把「反對廢除死刑」寫進《佛光教科書》,顯示星雲法師對其信念的堅確,認為「佛教的立場,是不贊成廢除死刑的」。


 



法鼓山聖嚴法師


根據現實社會的判斷,反對貿然廢除死刑




再看聖嚴法師的態度。 相對於星雲法師認為「佛教的立場,反對廢除死刑」,聖嚴法師則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如果只單純地根據佛教的立場,他會主張廢除死刑【4】。


 


聖嚴法師在1995年出版的《叮嚀》一書中有〈廢止死刑〉一文,開章明義首先表示:


「佛教徒相信,天下沒有不能感化的壞人。如果能夠給犯錯的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這個人可能會是『浪子回頭金不換』,變成社會大善人。因此,站在一位佛教法師的立場,我主張廢止死刑。」【11】

 


聖嚴法師在2002年2月,接待來訪的英國學者胡金生時,也說:「就我個人對佛教的理解,佛教應該是反對死刑的。」【12】


 


但是聖嚴法師認為,並不能只是「站在一位佛教法師的立場」,還必須考慮現實社會的情況。他反對在社會條件成熟之前,貿然廢除死刑。因此,他對胡金生教授介紹佛教的立場之後,還特別申明了自己態度。他說:


 


「就我個人對佛教的理解,佛教應該是反對死刑的。我個人會視各國廢除死刑的社會機制是否成熟,再進行存廢的決定。因為一個社會如果還沒有成熟到廢除死刑的程度,貿然廢除死刑可能會產生許多社會問題與後遺症。但假若一個社會中人民的教育、政治制度、法律、法治等各方面已經普及健全,這時候就應該廢除死刑。」


 


「我再重複一次,根據佛教的基本精神是贊成廢除死刑的。但實際上則要就當前各國家的社會、法律、教育的環境進行評估,視時機成熟而定。希望到了二十一世紀末時,全世界都沒有死刑,那是最好的。」【13】


 


聖嚴法師在這裡,表現出一種「反教條主義」的姿態,也就是,即使佛教的教義反對廢除死刑,但如果不具可行性,他還是反對立即實現佛教的教義。聖嚴法師對於世界上一些激進地反對死刑的宗教領袖,表示了他的不以為然。他對主張廢除死刑的英國學者胡金生說:


 


「我參加了2000年聯合國所舉辦的『世界宗教暨精神領袖和平高峰會』,世界上的宗教精神領袖聚在一起,討論的就是人的問題、生命尊嚴的問題,其中一個議題就是死刑。我也參加了在羅馬召開的世界宗教領袖的『宗教對談』,其中也談到死刑的存廢。而有些人很激進,堅決反對死刑;這些人就如教授所言,站的位置太高,沒有考慮到廢除死刑後可能發生的問題。」【14】


 


聖嚴法師並沒有說明,他認為可以廢除死刑的社會機制,其具體指數是什麼,但至少他表示具備條件的國家,是可以廢除死刑的。他在《叮嚀》一書中說:


 


「在今日的歐洲有很多廢止死刑的國家,他們的社會並沒有因而秩序大亂,可知事在人為。去年我曾訪問捷克的首都布拉格,捷克是歐洲古文明中心的國家之一,在那兒早已廢止死刑,對他們的社會影響乃是正面的,犯罪率很低,可見得,國民的行為,並不一定非得靠嚴刑峻法才能約束。歐洲還有好幾個小國家,因為轄區小、人口少,在他們的法律背景裡,根本沒有死刑,不免令我心生嚮往。」【15】


 


至於台灣的社會條件是否夠得上聖嚴法師的標準?答案是否定的。他認為,台灣要廢除死刑:「必須考慮到台灣特殊的人文風俗背景。


第一,台灣的幅員雖小,人口密度卻相當的高,故不同於歐洲的若干小國家。


第二,台灣人民在習慣上,對道德法律的修養尚不夠深切,貿然廢止死刑會引起社會價值觀的混淆……


第三,宗教信仰不夠深入普遍。」【16】


 


綜上所述,聖嚴法師認為,「廢除死刑」不能只是根據佛教教義講理想,而應務實的衡量社會的成熟度。重點是應先促進社會的淨化。淨化社會是「」,廢除死刑是「」。 「因」未具備之前,不宜貿然享受廢除死刑之「果」


 


之前,立法委員謝啟大於1993年3月26日拜會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針對營救死刑犯劉煥榮未果一事,期待慈濟功德會能發揮影響力,介入「死刑存廢問題的充分討論。」



 

 慈濟證嚴法師迴避死刑議題的爭論




首先來看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的回應。如一般人的印象,慈濟功德會雖然積極從事濟貧、急難救助、醫療、教育、文化等慈善事業,備受各界敬重,但對於政治、社會議題,卻一向抱持著低調、不介入爭端的消極態度;證嚴法師對於謝啟大委員的邀請,也是同樣的。據《一九九三隨師行記(上)證嚴法師的衲履足跡》的記載,證嚴法師的回應只是:


 



「上人在傾聽謝委員的意見後表示,面對社會問題大家要有耐心;他可以感受到謝委員的愛心,同時對劉煥榮的下場,也覺得相當難過。不過上人更強調,不應因此而對整個社會失去信心;只要社會各階層一同努力,祥和社會應指日可待。」【5】



 


雖說「社會各階層一同努力」,但是事實上,慈濟功德會一貫「積極地做,消極地說」的態度並沒有改變,從當時到現在,似未曾在「將死刑的存廢問題充分研討」方面做出明顯的動作。


 


註解  請參考引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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