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白玫瑰運動
我們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見
不再受到色狼的性侵害!
懇請好朋友們幫忙大力宣傳
白玫瑰運動的集會訊息
致關心孩童安全與社會公義的朋友們:
看到電視上孩童被性侵,法官輕判
引起社會不滿的事件層出不窮
您是否感到乏力與無助呢?
超過三十萬名網友的網路連署聲援
讓媒體與大眾正視到平民百姓的聲音!
於是 在連署總召集人曾香蕉先生的號召下
"正義聯盟" 成立了
第一次由平民百姓單純為了孩童而
發聲的集會運動就要開始!
[白玫瑰運動] 司法配不上純潔的小孩
將在 9/25 舉辦集會活動
正義聯盟不是社團組織 不是基金會
沒有經費來源
所以需要我們一起獻力
懇請各位朋友幫忙出力
目前最需要的就是白玫瑰運動的宣傳
從網路世界走入人群的宣傳!
讓這個活動訊息廣播到社區
菜市場 捷運站 校園門口 公司內部
喚醒民眾的關注
由於今天我們大家的同心協力
才有辦法讓龐大的司法機關
打開耳朵與擦亮眼睛
為了孩童! 我們不退讓!
白玫瑰運動
司法配不起純潔的小孩
集會時間:
2010.9.25 18:00 ~22:00
集會地點:
台北市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
請各位朋友多加利用以下管道
說明如下:
1. 轉寄郵件:
請利用 Email 轉寄給您的朋友們
歡迎摘錄或全部複製本文的內容轉寄。
2. 簡訊通知:
您也可以用簡訊發給朋友
簡訊可以參考這個範例:
"白玫瑰運動!9月25日!
台北凱達格蘭大道!不見不散!
請將此簡訊傳送給您10位正義的朋友
總召集人:正義聯盟 曾香蕉 請命!"
3. 傳單分發:
有印表機的朋友,請自行下載與列印派發
可以邀請同事或婆婆媽媽
一起分發給左右鄰居、行人、同事
或是跟大樓管委會商量
張貼在社區公佈欄、電梯公佈欄
甚至是車子的後檔風玻璃....
民力無窮
只要我們堅持守護孩童
爭取社會公義的信念
所有的困難一定能突破的
越判越輕 性侵5歲女童 纏訟7年 只判歹徒9個月 日期:2010/09/19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一名幼稚園 5 歲女童,慘遭師丈鄭某性侵,官司纏訟7年,高等法院法官以姦淫幼女未遂、鄭某患鼻咽癌等理由,輕判鄭某9個月徒刑,鄭某上訴,最高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女童家屬大嘆:「公義何在?」
師丈性侵 一度獲不起訴
最高法院刑庭會議日前才做出結論,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不論有無違反幼童意願,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反觀本案竟以9個月輕判收場,引起議論。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童家屬與幼稚園女教師及其先生鄭某熟識,92年初,家長於早上就將5歲女兒送往鄭家,再由女老師帶到幼稚園。92年8月,鄭某趁妻外出,脫掉女童褲子,壓她在床上,以手指、生殖器試圖插入其下體未果,造成女童下體紅腫、陰唇裂傷;事後母親發現女兒有異而報案,鄭某始終否認犯行。
93年9月,新竹地檢署以「沒採集精液」、「下體傷害不見得是性侵造成」、「不能盡信女童指控」等理由,將鄭某不起訴處分,家屬及知情者為之譁然,遂聲請再議。94年4月,竹檢對被告測謊未通過,才將全案起訴,這已是案發後1年8個月了,而新竹地院也判鄭某2年半徒刑。
審理期間罹癌 法官輕判
但案件到了高院,卻以最初檢方不起訴的理由,甚至指「測謊不能當成事證」,將鄭某判無罪,家屬不服上訴,最高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此時傳出鄭某罹患鼻咽癌,高院改以刑法第227條的姦淫幼女「未遂犯」,以及減刑條例,輕判9個月徒刑。
家屬嘆:公義何在?
鄭某不服上訴,最高院於上月駁回,法官在判決書引述鄭某抗辯的一句話「可能是我疼愛孩子的方法錯了!」視為等於「默認」,全案終於確定;女童家屬也開始尋求民事賠償。
熟悉本案的一位資深刑警,難過地說「一個才5歲的女孩,可能編得出遭性侵的情節嗎?由於被告7年來已完全脫產,求償是漫漫長路,無異在凌遲被害家屬,更造成女童一輩子的陰影
延伸閱讀
1. 正義聯盟官方新聞網
2. 您可以保護孩子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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