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白玫瑰運動


我們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見



 



您可以保護孩子的未來


不再受到色狼的性侵害!


懇請好朋友們幫忙大力宣傳


白玫瑰運動的集會訊息


總招集人


曾香蕉 正義聯盟 白玫瑰 白玫瑰運動




 


致關心孩童安全與社會公義的朋友們


看到電視上孩童被性侵,法官輕判


引起社會不滿的事件層出不窮


您是否感到乏力與無助呢?


 


超過三十萬名網友的網路連署聲援


讓媒體與大眾正視到平民百姓的聲音!


於是 在連署總召集人曾香蕉先生的號召下


 "正義聯盟" 成立了


第一次由平民百姓單純為了孩童而


發聲的集會運動就要開始!


 


[白玫瑰運動] 司法配不上純潔的小孩


將在 9/25 舉辦集會活動


正義聯盟不是社團組織 不是基金會


沒有經費來源


所以需要我們一起獻力


懇請各位朋友幫忙出力


目前最需要的就是白玫瑰運動的宣傳


從網路世界走入人群的宣傳!


 


讓這個活動訊息廣播到社區


菜市場 捷運站 校園門口 公司內部


喚醒民眾的關注


由於今天我們大家的同心協力


才有辦法讓龐大的司法機關


打開耳朵與擦亮眼睛


為了孩童! 我們不退讓!


 



 


白玫瑰運動


司法配不起純潔的小孩


集會時間:


2010.9.25 18:00 ~22:00


集會地點:


台北市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


請各位朋友多加利用以下管道


 


說明如下:


1. 轉寄郵件: 


請利用 Email 轉寄給您的朋友們


歡迎摘錄或全部複製本文的內容轉寄。


 


2. 簡訊通知:


您也可以用簡訊發給朋友


簡訊可以參考這個範例:


 "白玫瑰運動!9月25日!


台北凱達格蘭大道!不見不散!


請將此簡訊傳送給您10位正義的朋友


總召集人:正義聯盟 曾香蕉 請命!"


 


3. 傳單分發:


有印表機的朋友,請自行下載與列印派發


可以邀請同事或婆婆媽媽


一起分發給左右鄰居、行人、同事


或是跟大樓管委會商量


張貼在社區公佈欄、電梯公佈欄


甚至是車子的後檔風玻璃....


民力無窮


只要我們堅持守護孩童


爭取社會公義的信念


所有的困難一定能突破的


 





 



越判越輕


性侵5歲女童 纏訟7年


只判歹徒9個月


日期:2010/09/19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一名幼稚園 5 歲女童,慘遭師丈鄭某性侵,官司纏訟7年,高等法院法官以姦淫幼女未遂、鄭某患鼻咽癌等理由,輕判鄭某9個月徒刑,鄭某上訴,最高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女童家屬大嘆:「公義何在?」


 


師丈性侵 一度獲不起訴


 


最高法院刑庭會議日前才做出結論,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不論有無違反幼童意願,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反觀本案竟以9個月輕判收場,引起議論。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童家屬與幼稚園女教師及其先生鄭某熟識,92年初,家長於早上就將5歲女兒送往鄭家,再由女老師帶到幼稚園。92年8月,鄭某趁妻外出,脫掉女童褲子,壓她在床上,以手指、生殖器試圖插入其下體未果,造成女童下體紅腫、陰唇裂傷;事後母親發現女兒有異而報案,鄭某始終否認犯行。


 


93年9月,新竹地檢署以「沒採集精液」、「下體傷害不見得是性侵造成」、「不能盡信女童指控」等理由,將鄭某不起訴處分,家屬及知情者為之譁然,遂聲請再議。94年4月,竹檢對被告測謊未通過,才將全案起訴,這已是案發後1年8個月了,而新竹地院也判鄭某2年半徒刑。


 


審理期間罹癌 法官輕判


 


但案件到了高院,卻以最初檢方不起訴的理由,甚至指「測謊不能當成事證」,將鄭某判無罪,家屬不服上訴,最高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此時傳出鄭某罹患鼻咽癌,高院改以刑法第227條的姦淫幼女「未遂犯」,以及減刑條例,輕判9個月徒刑。


 


家屬嘆:公義何在?


 


鄭某不服上訴,最高院於上月駁回,法官在判決書引述鄭某抗辯的一句話「可能是我疼愛孩子的方法錯了!」視為等於「默認」,全案終於確定;女童家屬也開始尋求民事賠償。


熟悉本案的一位資深刑警,難過地說「一個才5歲的女孩,可能編得出遭性侵的情節嗎?由於被告7年來已完全脫產,求償是漫漫長路,無異在凌遲被害家屬,更造成女童一輩子的陰影


 



 


voicexml


 


延伸閱讀

1. 正義聯盟官方新聞網

2. 您可以保護孩子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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