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修道人 不見他人過


《六祖壇經》


道源老法師講述


為什麼佛陀在菩薩戒中有一條"不說四眾過"呢?


四眾是指: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所謂"不說四眾過"是指"不可以跟別人說四眾之過"。


又所謂的"不說四眾過"是指"不要在大眾中指責四眾之過"。為什麼呢?


一、因為四眾都是修行人,隨時都在修正自己。如果我們跟別人說某某人如何沒有修行,那是自己造口業,因為可能您未說完人家已修正而增進了。所以不要跟別人說四眾之過。


二、因為四眾都是修行人,就算有些人不懂得修正自己,是凡夫,是敗類,但是因為他為了得到人家的供養,也還會教眾生不要做壞事及給眾生佛經等。也算是人天的福田。如果我們跟別人說了他們的過失,就斷了人家種福田的因緣。所以不要跟別人說四眾之過。


三、又因為四眾之中,有時是佛菩薩示現過失,以教眾生不宜如此做,否則會有如此如此的惡報的。所以我們不要對別人說他們的過失。以免造成以凡夫眼不識菩薩的方便善巧,而造成謗佛菩薩了。


四、又因為四眾之中都是修行人,縱然真的有人犯戒,也只是沒有修好,而不是壞人。比起外面的那些為非做歹的人說,已是大善人了。所以我們不可以用高標準來苛求。所以不要在別人前說四眾過。


五、又縱然四眾之中有人修行使不上力,不能修得很好,或時有犯戒,我們反而要護他們的法,想有效的辦法來幫助他們突破困境,又如何能跟別人說他們的過失。如果他們聽到了,則會令他們失去信心,會想:"大家都知道我沒有修行,我還修行做什麼呢?"故不說眾過。


六、請您想想自己,當你們做錯時,是希望人家到處說你們的過失嗎?要有同理心。


優婆塞、優婆夷,為佛法之外護,若宣說其罪過,即使生退轉護法之心。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形如大廈之四支柱,破壞其中一支柱,大廈即將崩塌。


若見四眾中之一有罪過時,應於密處勸告之,勸之不聽,亦不得對外宣說其罪過。蓮池大師說:「不見僧過...白衣之良劑。」故在家二眾尤不得宣說出家二眾罪過。


聖人者學而至之。孔子曾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佛弟子見有罪過者密勸不聽,則親近善知識即可,不必強而改之,更不必宣說其罪過。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


四眾弟子,交往頻繁,若彼此宣說其罪過,即足以破壞四眾之和合。故佛制此戒,若犯了此戒,其所得惡果,與第一重戒者然。



引用: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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