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條款三讀 性侵屬實即解聘
各界引領期盼的「狼師條款」,六日終於在立法院三
讀通過!未來涉嫌性侵的教師,經性別平等委員會調
查屬實,即可予以解聘,遏止過去「師師相護」
狼師再回校園的情形。
人本基金會表示,手上至少有三個「狼師」案例,
法律一公告就能處理,徹底終結延宕多年的惡夢。
人本接獲申訴的案件中,即有一名任職台南的教師,
十五年來性侵不斷,目前被法院裁定收押,學校也只
只以「停聘」處理,狼師關在看守所,每月照樣領半
薪。
昨日修法後,《教師法》第十四條改為:「經學校性
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
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且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先由教師評審委員
會審議通過停聘「狼師」,靜候調查,一經調查屬實
,由服務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可以解聘
「狼師」。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陳惠娟表示,之前常發生經性平會
調查屬實的案件,教評會卻以司法尚未定讞為由,
遲遲不解聘教師,引起社會強烈反感。
修法後,性平會一旦調查認定報請解聘,該教師就會
被列入「不適任教師」名單,永遠都不能再跨入學校
一步。
北縣三重市碧華國中一名男導師涉嫌對女學生襲胸,校方接獲家長通知後,反映校長蕭憲裕隱匿不報,蕭憲裕今(6)日出面坦承疏失,但強調是為了保護學生,並經家長同意。
這起校園性騷擾事件發生在上周一午休時,當時學生正趴在書桌上午睡,該名男導師走進教室,竟偷摸被害女學生其胸部,女學生驚醒後發現是老師伸出鹹豬手,驚嚇之餘衝到廁所痛哭,情緒一時無法平復。
學生家長母親隔天打電話向校方興師問罪,男導師則向校長認錯,聲淚俱下表示願意接受懲罰,但校方未向教育局通報,僅由校長出面與家長溝通,似乎有「大事化小」的心態。
據了解,這名伸出狼爪的男導師在該國中服務多年,教學能力相當受肯定,同事對於他會對學生性騷擾都感到訝異;北縣教育局則表示,針對男導師行為將召開性平會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予以解聘,同時追究校方隱匿不報的責任!
自在註
還有狼爺爺.狼爸爸.狼叔叔
也都應該立法嚴辦
把他們的犯罪工具閹了
因為他們跟 沒兩樣
沒有資格為人長輩 為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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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常念以消罪業 自在恭敬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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