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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因果,不得惡死~法醫因果觀察報告

文/秋穎

我是一名司法醫學警察,就是俗話說的“法醫”。我工作的這個實驗室專門為兩所中級法院和四個區縣公安分局提供司法醫學鑒定上的支持。簡單一點說,如果哪裡發生了命案,就會把屍體送到我們實驗室,由我們進行檢查,找出死亡原因,出具一份報告,遞交給法院或者公安局。


文殊菩薩度屠夫



有一次,文殊菩薩示現人身,路過一個屠夫家門,看見有好幾個人正在試圖擒住一頭豬,準備將牠宰殺了。那頭豬四處狂奔,不容易被捆綁。文殊菩薩於是對屠夫們說:“何必用那麼多人?我殺豬,一人就足夠了。”屠夫聽後,為了省人工錢,立即雇用了他,並讓他第二天過來。


第二天,文殊菩薩仍然示現為昨天的人身,來到屠夫家。在殺豬前,文殊菩薩以人名來喊那頭即將被殺的豬。這頭豬立即就答應了,並且馴服地馬上跑過來,傍在文殊菩薩身旁。


屠夫很驚駭,說:“不殺這頭豬。” 又讓文殊菩薩殺另一頭豬。文殊菩薩又以另一人名來喊那頭豬,誰知那頭豬也馴服地跑了過來,傍在文殊菩薩身旁。屠夫又驚駭地說:“不殺這豬。”??


原來,文殊菩薩先後所喊的名字,就是屠夫父母親的名字,所以屠夫都不讓殺。屠夫的父母生前也以殺豬為業,死後都變成了豬。屠夫於是改了行,再也不敢做殺生之事了。



死亡現象是因果鐵律的最好證明


人有生必然有死。人的死亡原因五花八門,很難想象。但是,在我們出具正式報告的時候,有嚴格的格式。一般來說,分為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輔助死因、誘導死因以及聯合死因。我之所以解釋這些專業術語,是想說,我們這個社會對死亡是有一整套完整的邏輯體系的,而且認為,這個邏輯體系完全可以實現對死亡的正確解釋。


比如說,一起交通事故中,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被電動車撞倒,頭部撞到路邊的水泥路樁,就這樣死了。其死亡檢查報告會這樣說“頭部鈍器損傷致使閉合性顱骨骨折,繼發性顱內感染,多臟器衰竭,免疫系統紊亂死亡”。其中,頭部損傷是根本死因,顱內感染是直接死因,免疫系統紊亂就是輔助死因。


但是,這樣的解釋真的能夠解答“一個人為什麼會死去”這樣一個重大的問題嗎?我從事法醫工作二十六年,一直對這個現象感到困惑。因為在同樣的損傷下,有人會死掉,有人則會活下來。有人遭受了很小的損傷就死掉了,有人則遭受了很大的損傷卻奇跡般地活了下來。


後來我接觸了佛法,在對佛法有了一些粗淺的認識之後,對這個問題就釋然了。死亡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是人生的一個結果,是因果律的一個環節。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認識,我們就能夠十分清晰地認清死亡的真相。


所以,最近幾年,我對自己經手的案子都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調查,做了很多筆記,越來越感到,死亡不是偶然發生的,它是因果鐵律的最好證明。我聽到有些亡者家屬向我痛苦地陳述:為什麼死者那麼善良,卻偏偏中年早逝?為什麼某某壞人做盡了惡事,卻享有高壽?為什麼一生謹慎的人,卻遭遇飛來橫禍?為什麼那些粗心大意的莽漢,千萬次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卻從來毫髮無損?我就想,所有的怨恨,都來自於對因果的不明。


殺雞為業者被親生子割喉而死


先說最讓我困擾的一個滅門案子,這個案子直接引導我走進了佛門。案子本身並不複雜,但因為拖的時間很長,所以我調查得比較深入。2002年,一個28歲的小伙子,在深夜殺死了自己六十多歲的父母。兩個死者在半夜熟睡的時候被捆在床上,然後被割喉,鮮血溉到牆上,血跡呈點狀噴射。凶手當天晚上逃逸,後來在南方某小城市被捕。凶手已經結婚,育有一個兒子。案發的當晚,妻子因為離婚爭執而抱孩子回了娘家,避開了這起殺人噩夢。


表面上看,這是一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案子,而且檢察院有口供,有完整的證據鏈條,甚至有目擊證人,應該從嚴從快從重判決。果然,一審很快就下達了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但被告律師以罪犯有嚴重的精神疾病,申請進行精神鑒定為由上訴了,二審又拖了很長時間,結果以“事實不清”,退回一審法院重審,一審法院又要求檢察院補充偵查,充實證據。這樣又拖了很長時間,最終判決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律師再次上訴,結果被駁回,判決成為終審判決,這個案子就這樣完結。


這個案子前後拖了四年之久,我出庭作證七八次。在補充偵查期間,又對死者全家進行了深入調查,積累了大量資料。
起訴書解釋被告的殺人動機時,說凶手是家裡唯一的兒子,從小被溺愛,性格十分張狂偏執。因為家庭住房緊張,凶手結婚後夫妻倆一直與老人生活在一起,矛盾衝突頻發。案發前幾天,父母與妻子再次爆發爭執,凶手要求父母給錢買房,父母表示暫時沒有錢,並且責怪兒子丟了工作,沒有能力,在鄰居面前都沒有面子,因而激發了凶手的殺人惡念。


但是,這真的能夠徹底解釋凶手的殺人動機嗎?世界上被溺愛的兒子那麼多,發生爭執的家庭那麼多,怎麼偏偏就這個凶手會萌發殺死親生父母的念頭呢?


在卷宗裡,我發現了這麼一段很驚人的口供,凶手是這樣說的:我早就想殺了他們,他們很沒用,給我買套房也沒那本事,死了算了。我盤算這事有好幾個月了,但他們是我的親生父母,我不願意讓他們死的很痛苦。我想給他們喝農藥,但去藥店的半路又回來了,因為農藥會燒壞腸子。我又想用電動車帶他們到水庫邊去玩,把他們一把推到水庫裡淹死,但那天也沒有實現。所以翻來覆去地想,還是這樣(割喉)比較好,沒太多痛苦,死得快。


當我看這段口供的時候,我脊梁骨涼颼颼的。因為在我調查過程中了解到,被殺的老兩口在農貿市場上開了一個活雞宰殺的攤位,生意做得很好。當我去現場調查的時候,因為這個攤位的主人被殺,別人都認為這個攤位不吉利,租都租不出去。


據旁邊的人介紹,死者都是將活雞捆好,倒吊在一根鐵絲繩上,然後捏住雞頭,對雞進行割喉,雞血也不會浪費,還能賣錢。這個生意死者已經做了一輩子,賺了不少錢。而且,據說這個割喉宰殺活雞的手藝還是他們家祖傳下來的。


我記得就是這件事讓我開始對自己信奉的邏輯產生了質疑,讓我對因果律有了特別刻骨銘心的認識。當天晚上我幾乎一夜未眠。雖然我不敢那麼確鑿地說,就是因為死者一輩子宰殺活雞,對那麼多活雞進行割喉,所以才導致了自己被親生兒子割喉的厄運。但這種巧合,難道不會讓我們感到驚心動魄嗎?我就是這樣對佛門的因果律產生了信仰的。


 


延伸閱讀→大惡礦主的慘烈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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