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欲知足 靜默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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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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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無罪‧抽菸自由?
爭執吸菸自由不是一個情緒的問題,在抗議之前,請先閱讀有關吸菸對人體造成傷害的資料;死於吸菸者是不會再抗議。 我本人具有三十餘年吸煙斗歷史,情感上,對吸菸人非常瞭解,但客觀學術資料催促我在二十年前毅然戒菸。 目前國內有關公眾對吸「二手菸」的人身及心理傷害的宣導還不夠,我熱烈建議吸「二手菸」的受害者也組織起來捍衛自已的健康與權益。 最近在美國防治「三手菸」菸害工作已經開始了,醫學證明,在母體內的胎兒都會經「二手菸」造成終身健康損傷,這些未出生就受害者,一旦出生連走路都走不好,他們那有能力去抗議不明「二手菸」的權益。 在美國呼吸無菸空氣是人人與生俱來的健康權,基本邏輯是「你無權把我帶到死亡之處」。 由於美國有病人在等待我診療,因此在台灣時間匆促,否則我願意與吸菸自由團体舉行座談會互相溝通意見。 我對董氏基金會暨衛生機構在反菸政策中,幫助吸菸者戒菸的方式表示十二萬分的支持,但是與國際上許多國家相比台灣已延遲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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