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道源老法師講述 說四眾過戒第五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
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所有罪過!
若破是戒 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
是人尚不能得煖法 況須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
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
垢、結優婆塞、優婆夷。
是名五重!
【註釋】〔宣說〕:
「宣」就是宣傳、宣告、 宣揚
「說」就是稱說、道說、傳說。
是以語言方式向外傳播的意思
(含文字圖畫)
人有身、口、意三業
其中口業最容易觸犯
如兩舌、惡口、妄言、綺語等
常突口而出!
口業是患苦之門,禍累之始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於口!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罪過〕
「罪」者,是指於佛法中犯了戒
於世法中犯了法而言;
「過」者,是指有心的、無心的
有形的、無形的一切過錯
四眾弟子雖接受了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戒法
但仍為凡夫,均有罪過之可能
世間無有罪過者,唯佛陀一人!
「比丘、比丘尼」具三義:
一是怖魔:
一人出家受具足戒
魔宮震動魔王恐怖,故謂之怖魔。
二是乞士:
上乞法於諸佛,下乞食於眾生
故 云「乞士」。
三是破惡法:
比丘、比丘尼修戒、定、慧
破貪、嗔、痴等一切惡法
故云破惡法。
比丘、比丘尼因具有以上三義
若宣說其罪過
即是破壞三寶中的僧寶,是犯重戒!
優婆塞、優婆夷,為佛法之外護
若宣說其罪過,即使生退轉護法之心!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形如大廈之四支柱
破壞其中一支柱,大廈即將崩塌!
若見四眾中之一有罪過時
應於密處勸告之,勸之不聽
亦不得對外宣說其罪過!
蓮池大師說:
「不見僧過 白衣之良劑」
故在家二眾尤不得宣說出家二眾罪過!
聖人者學而至之!
孔子曾說: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佛弟子見有罪過者密勸不聽
則親近善知識即可
不必強而改之 更不必宣說其罪過!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
【旨意】
四眾弟子 交往頻繁
若彼此宣說其罪過
即足以破壞四眾之和合!
故佛制此戒,若犯了此戒
其所得惡果,與第一重戒者然!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