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 離道萬 “野狐禪”是中國佛教史上一個著名的公
案,源於著名的禪宗大師、佛教禪林制度 的創始人百丈懷海禪師。 故事講的是百丈禪師每日上堂講法,經常 有一個老人聽法,講法完畢後並隨眾散 去。有一天卻站著不去。 百丈禪師於是問道:“立者何人?” 老人說:“我于五百年前曾住此山。有學 人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我說不落因 果。結果墮在野狐身。今請和尚代一轉 語” 禪師說:“汝但問” 老人便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 師云:“不昧因果” 老人言下大悟,辭別禪師說:“我已免脫 野狐身。住在山後。乞師依亡僧禮燒送” 第二天百丈禪師令眾僧到後山找亡僧,眾 人不解,師帶眾人在山後大盤石上找到一 只已死的黑毛大狐狸。齋後按送亡僧禮火 化。後來“野狐禪”就用來代指那些不悟 道、生妄念的修行者。 “不落因果”與“不昧因果”,一字之 差,為何結果迥異呢? 先讓我們來考察一下“昧”字的含義。 《說文解字》上說:“昧,爽旦明也。從 日未聲。一曰闇也。”段玉裁注 說“旦”當為“且”之誤,並說:“且明 者,將明未全明也。”《尚書·牧誓》上 說:“時甲子昧爽。”陸德明《經典釋 文》說:“昧爽,上音妹。爽,明也。昧 爽謂早旦也。馬云:‘昧,未旦 也。’”“闇”是“昧”的原始義,其引 申義就是“糊塗,不明白”的意思。“不 昧”就是“不糊塗,明白”。 “不昧因果”就是明白因果的道理,不被 因果的道理所蒙蔽。“不落因果”就是擺 脫因果法則,不受因果律的束縛。這是很 愚昧的。因果法是三千大千世界的總法 則,一切眾生都不能擺脫它的約束。不論 是佛、菩薩,還是凡人,乃至於一切事物 都是如此。佛、菩薩之所以異於凡人及其 他一切眾生,能夠不墮輪迴,原因之一就 在於他們識得並明白這個道理,也就是所 謂的“覺”或“悟”。 佛是什麼意思?就是“覺”的意思。當 然,“覺”的內容很多,但認識因果輪迴 的道理就是其中之一。那些想通過修習佛 法或其他的修行方式以求達到擺脫因果律 束縛的人,簡直就是海中撈月,到頭還是 一場空。更甚者,不但達不到目的,還會 越陷越深,離修成正果愈來愈遠。就像故 事中所講的那個老人,只因沒有悟道,只 因一句“不落因果”就墮入輪迴五百年。 而當禪師告之“不昧因果”時,言下便 悟,免脫野狐身。所以,“不落因 果”與“不昧因果”雖僅一字之差,卻是 代表了悟與迷兩種狀態,真可謂“差之毫 釐,謬以千裡”。這也就是悟道與迷妄的 差別。(龍泉之聲 文:孫立建) 歡迎 光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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